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

纪念品=感情的枷锁? 还是抵押?

话说上两个月有位朋友和她的女友分开了
她们其实间间断断分了好几次了
所以两个月前当听到友人说她们分了的时候
我的反应就是 “唉,狼又来了”

故事开始
先给她们个称号 T的叫T好了 而婆的就叫P吧
过了又两个星期左右
 友人说“喂,我的朋友要和P一起了咯!”
奈尼? 听说这朋友和P也才那么见过一次面 喝过一次茶
就这样要在一起了? 才和T分了都不到一个月勒
友人“一见钟情吧.....” 突然有种回到古代的感觉
好陌生的一句话哦

好啦
结果真的被友人说中啦 真的在一起啦
脸书上还每天见到我朋友T要生要死似的
每天PO超悲观的文章 不然就假装生病 博同情
还在想应不应该和T说P已经有新的伴侣的时候
T的脸书开始有点起色 好像有渐渐开心起来的感觉了
嗯 应该没事了 算吧 事不关己 己不扰心

又过后的过后 一个月左右吧
听说T要P把所有她送给她的东西要回
据我记得的 她们在一起有五、六年了
要回所有这么多年送过的东西? 也太难了点吧
但P还真的都给了

上述的故事 启发了我“纪念品”到底是什么?
送给情人又可以拿回的 又算什么?
礼物 可以给了用了再归还的 又算什么?

而我的总结是
或许这些不是纪念品 也不是什么礼物
应该说
只是一段感情的“抵押”
感情结束 “抵押”自然也告吹

那......
我应该劝劝那位T朋友
让她下一位的伴侣好好记下她送过她的东西
以方便以后分开 容易拿回这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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